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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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047 | 回复0 | 2023-5-25 16: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学校名称
二、 办学性质
三、 办学地址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五、 办学层次
六、 招生对象
七、 学习年限
八、招生计划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应省级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实施。
九、录取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技术、游戏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类别同层次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5)各省市艺体类的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净高):男生1.74-1.82米;女生1.63-1.7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无扁平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和文身。
(2)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能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专业。
9.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颁发文凭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金融)专业为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所设专业。对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颁发联合学士学位证书,在联合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联合培养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十一、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十三、其他
2.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申诉电话:028-87828577
<span]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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