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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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12月2日发布)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江苏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595
542
562.5
综合分
江苏
舞蹈学(师范)
艺术
252
214
231.3
专业分
江苏
音乐学(师范)(器乐)
艺术
248
223
230.5
专业分
江苏
音乐学(师范)(声乐)
艺术
238
218
224.7
专业分
江苏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591
572
578.6
综合分
江苏
设计学类
艺术
598
566
569.9
综合分
江苏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584
557
563
综合分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北京市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506
500
503
投档分
河北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613
613
613
投档分
河北省
设计学类
艺术
612
601
606.33
投档分
山西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68.93
64.81
66.78
综合分
山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
71.88
66.28
68.45
综合分
内蒙古
音乐学(师范)
艺术
239
231
234
专业分
内蒙古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342
330.6
337.5
综合分
内蒙古
设计学类
艺术
341.4
298.4
329.25
综合分
黑龙江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文
557
542
548.5
投档分
黑龙江
设计学类
艺术文
549
543
547
投档分
黑龙江
设计学类
艺术理
530
528
529
投档分
上海市
音乐学(师范)
艺术
490
490
490
专业分
上海市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517
495
506
投档分
上海市
设计学类
艺术
491
486
488.5
投档分
浙江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856
856
856
综合分
浙江省
音乐学(师范)
艺术
89
84
86.4
专业分
浙江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84.24
82.24
82.67
综合分
浙江省
设计学类
艺术
82.16
80.4
81.2
综合分
浙江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706
690
697
综合分
安徽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810
750
787
综合分
安徽省
舞蹈学(师范)
艺术
166
156
162.67
专业分
安徽省
音乐学(师范)
艺术
183
180
181.6
专业分
安徽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807
787
796.67
投档分
安徽省
设计学类
艺术
792
789
791
投档分
安徽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776
767
770.67
综合分
福建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文
75.97
74.19
74.4
综合分
福建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75.95
74.16
74.2
综合分
江西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576
571
572.67
投档分
江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
573
570
571.5
投档分
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851
718
772.8
综合分
山东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630
606
613
投档分
山东省
设计学类
艺术
625
607
612
投档分
河南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文
78.13
75.04
76.25
综合分
河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75.92
74.96
75.76
综合分
河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理
76.19
75.03
75.64
综合分
湖北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683
681
682
投档分
湖北省
设计学类
艺术
698
685
690.33
投档分
湖南省
舞蹈学(师范)
艺术文
260
243
255
专业份
湖南省
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278
257
270.4
专业分
湖南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文
331
331
331
投档分
湖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335
332
333.5
投档分
湖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理
318
316
317
投档分
广东省
音乐学(师范)
艺术
524
490
501
专业分
广东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544
543
543.5
投档分
广东省
设计学类
艺术
539
536
537.5
投档分
四川省
舞蹈学(师范)
艺术
372
371
371.33
专业分
四川省
音乐学(师范)
艺术
340
313
324.5
专业分
四川省
美术学类(师范)
艺术
264
263
263.5
投档分
四川省
设计学类
艺术
264
263
263.5
投档分
四川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785
772
778.5
综合分
四川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719
719
719
综合分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8月17日发布)
省份
类别
科类
专业名称
录取最低分
备注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750
综合分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舞蹈学(师范)
156.33
专业分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广播电视编导
767.5
综合分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音乐学(师范)
180.6
专业分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787.69
投档分
安徽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789.02
投档分
北京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500
投档分
黑龙江
艺术类
艺术文
美术学类(师范)
542.1
投档分
黑龙江
艺术类
艺术文
设计学类
543.2
投档分
黑龙江
艺术类
艺术理
设计学类
528.3
投档分
河南
艺术类
艺术文
美术学类(师范)
75.040
综合分
河南
艺术类
艺术文
设计学类
74.960
综合分
河南
艺术类
艺术理
设计学类
75.093
综合分
山东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718
综合分
山西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64.81
综合分
山西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66.28
综合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542
综合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广播电视编导
557
综合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音乐学(声乐)
218
专业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音乐学(器乐)
223
专业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572
综合分
江苏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566
综合分
福建
艺术类
艺术文
美术学类(师范)
74.19
综合分
福建
艺术类
艺术文
设计学类
74.16
综合分
湖北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681.2
投档分
湖北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685.2
投档分
湖南
艺术类
艺术文
音乐学(师范)
257
专业分
湖南
艺术类
艺术文
舞蹈学
243
专业分
湖南
艺术类
艺术文
美术学类(师范)
331.3
投档分
湖南
艺术类
艺术文
设计学类
332.9
投档分
湖南
艺术类
艺术理
设计学类
316.7
投档分
上海
艺术类
综合改革
音乐学(师范)
304.17
专业分
上海
艺术类
综合改革
美术学类(师范)
495.7533
投档分
上海
艺术类
综合改革
设计学类
486.6267
投档分
浙江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856
综合分
浙江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广播电视编导
690
综合分
浙江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音乐学(师范)
84
专业分
浙江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82.24
综合分
浙江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80.4
综合分
内蒙古
艺术类
汉授音乐
音乐学(师范)
231
专业分
内蒙古
艺术类
汉授美术
美术学类(师范)
330.6
综合分
内蒙古
艺术类
汉授美术
设计学类
298.4
综合分
河北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美术学类(师范)
613.063
投档分
河北
艺术类
艺术不分文理
设计学类
601.738
投档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录取规则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不包括内蒙):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考生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分满分)×60+(考生统考专业分÷专业统考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类(师范)、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统考)排序,若专业分(统考)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规则
  1.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省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录取规则
    1、江苏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四川、安徽、湖南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考试(校考)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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